r.png 0221.png j.png c.png s.png x.png 0208文摘.jpg yy.png sdjsb.png U020160203609996595816.jpg xwyxz.png U020160203615056483362.jpg dxs.png
2016-08-02 15:47:18北京晚报他3次收受19万元 为当事人向法官打招呼、说情
拿好处 打招呼 原最高院法警受贿终审被判两年
他3次收受19万元 为当事人向法官打招呼、说情
发布时间:2016-08-02 15:47:18 文章来源:北京晚报 网络编辑:刘冬

  bta365讯(记者安然)身为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二庭法警,正处级调研员的魏某,因收受贿赂并向承办案件的法官打招呼、说情,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,罚金20万元。记者上午获悉,北京二中院驳回他的上诉,维持原判。

  东城法院的判决认定,2012年,魏某在担任正处级调研员,担任内勤的时候,接受再审案件申请人王某的请托,帮助他向案件承办法官打招呼说情,希望王某的诉讼请求得到支持。为此,他从王某手中收受了5万元。2014年,他又先后两次接受他人请托,向案件承办人说情,这两次一共收了14万元。

  法院认为,魏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通过其他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,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已经构成受贿罪。鉴于他到案后,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,并且自愿认罪,积极退赃,故对其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两年,罚金20万元。

  魏某随后提起了上诉。他说,他具有自首情节,收受的第一笔5万元,他从来就没用过。另外,他和给了他10万元的另一名请托人孙某之间是亲戚关系,他也没有为孙某谋取不正当利益。他的辩护人也认为,一审认定的受贿金额有误。

  二中院再审理过程中发现,魏某到案的过程并非属于“自动投案”,而是中共中央纪委驻最高院纪检组因案件找魏某了解情况,在此过程中,在他的手机里发现了他涉嫌本案中受贿行为的重要线索,进一步调查后,他交代了所犯罪行,因此不能认定为“自动投案”。同时,第一笔5万元是不是动用过,和另外的请托人是不是亲戚,都不影响受贿罪的构成。一审法院根据各项证据所证明的事实,所作出的定罪量刑均正确,对在案扣押款物的处置也无不当,审理程序合法,故驳回魏某的上诉,维持原判。 J060

微信图片_20180131171254.jpg
微信图片_20180131155438.jpg
微信图片_20180131155445.jpg

北京日报新闻热线:65591515 北京晚报新闻热线:85202188 广告刊登(声明公告类):85201100 北京日报网热线:85202099

京ICP备16035741号 京新网备201000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202440037号 北京晚报读者俱乐部服务热线:52175777

北京日报社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举报热线:85201234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京报集团所有,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。